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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北京市职工羽毛球赛
更新时间: 2010-7-9   来源:   点击数: 664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健康北京人——全民健康促进十年行动规划》的精神,推动北京市职工健身活动的开展,提高职工健康素质,活跃职工群众体育工作,北京市总工会和北京市体育局联合主办2010年北京市职工羽毛球比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市总工会
          北京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北京市职工体育协会
北京金士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北京市羽毛球协会
二、赛事安排
比赛时间:2010年8月27日—30日
比赛地点:北京工人体育馆
报名时间:2010年6月10日—7月20日
三、赛事安排:团体赛、单项赛
四、参赛办法:
1、以各区、县总工会,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局、各集团总公司工会,各产业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为参赛单位报名参赛;
2、 参赛资格:
①、本单位的正式在册职工(2009年12月31日前至今),并同时享受本单位给予的“五险一金”保障;
②、外聘劳务职工除出具“五险一金”证明外,同时需出具双方单位签订的劳务协议(2009年12月31日前);
③、本行业属地管理的职工除出具“五险一金”证明外,同时需出具该职工所在企业证明(2009年12月31日前);
④、身体健康,有医务证明适合参加比赛者。
3、本赛事将统一为参赛运动员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4、各参赛代表队允许一名在本企业退役五年以上的专业运动员参赛(男女不限),但是只能参加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或者混合双打项目,而且每一次团体比赛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不得兼项;
5、参赛人数:每个参赛代表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混合团体赛:男运动员5名,女运动员5名(含替补男、女运动员各1名);单项赛由机关、企、事业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赛;(另附领导干部报名表)
6、参加混合团体赛出场的运动员不得兼项,可兼单项赛(企业领导)每人限报1项;
7、各个参赛代表队必须在报名表中认真填写领队、教练员及每名参赛队员的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及电话号码,其中退役运动员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报名中不得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及所有比赛成绩,并大会通报;
8、所有报名人员必须提供免冠同一底片2寸近期蓝底彩照2张,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正式职工需交验2009年12月31日前至今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证明;外聘劳务职工除出具“五险一金”证明外,同时需出具双方单位签订的劳务协议(2009年12月31日前);本行业属地管理的职工除出具“五险一金”证明外,同时需出具该职工所在企业证明(2009年12月31日前);工作证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9、各参赛代表队报名费每人100元;每队比赛保证金3000元(如在大赛期间无违纪等行为赛后退还),随报名表交付;
10、报名时间:2010年6月21日至7月20日报名截止,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后不得更改和弃权;
11、各参赛代表队按组委会通知日期于赛前进行比赛分组抽签,按编排的竞赛日程进行比赛。
五、竞赛办法
1、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2、团体赛:第一阶段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分组单循环赛(原则上采用“1”固定的逆时针轮转法);第二阶段进行单淘汰附加赛;决出1—8名次;
3、单项赛第一阶段将采取小组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单淘汰附加赛;决出1—8名次;比赛采用一局决胜负,每局21分,20平不加分;
注:两项赛事裁判长有权根据比赛情况调整比赛顺序;
4、出场顺序
第一场:男女混合双打;第二场:男子单打;第三场;女子单打;第四场:男子双打;第五场:女子双打;
5、比赛采用五场三胜制,先胜三场的一方获胜(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打满五场);
6、混合团体赛和单项赛均采用每球得分制,每局21分,混合团体赛三局两胜制;单项赛一局决胜负;
7、参赛队员比赛期间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备查验;
8、弃权和罢赛
(1)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该场比赛弃权论。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15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交换出场名单:每天第一轮进行的团体赛,按规定的比赛时间提前20分钟到记录台交换名单。以后轮次的团体赛,听候广播通知交换名单。凡超过规定的交换名单时间10分钟,无故不交换名单者,以本轮弃权论。
(2)罢赛: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临场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对裁判长的裁决仍有异议者,可以代表队名誉向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诉。运动员或参赛代表队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运动员或罢赛代表队,组委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8、用球、服装
(1)比赛用球:(待定);
(2)比赛服装:(待定)。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大赛设单位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竞赛团体和个人均录取前八名,颁发奖杯、奖金、证书。
1、混合团体赛前八名奖金
第一名:6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第二名:5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第三名:4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第四名:3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第五至八名:2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2、单项赛前八名奖金
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500元;第四至八名:1000元
七、仲裁委员会
1、大赛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2、仲裁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由组委会选聘。
3、提出申诉者,需在24小时内向仲裁和纪律委员会交书面材料,并同时交申诉费500元人民币。
八、裁判委员会
1、裁判长由组委会选聘。
2、承办单位选调大赛裁判员、司线员参加裁判工作。
3、所有比赛规程均由北京市职工羽毛球比赛组委会解释。
九、敬请联络
报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台基厂大街三条三号(市总工会院内6号楼101室市职工体育协会)
报名电话:010-65592681(传真) 65270330
报名联系人:林黎明   种春荣   潘志明
联系邮箱:bjszgtx@yahoo.com.cn  
体协网站: www.bjszgtx.net   羽毛球网站:www.CEBL.org.cn  
开户账号:0200000709067036654                               
开户银行:北京工行王府井分理处                 
开户名称:北京金士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职工羽毛球比赛组委会
201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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