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分类:俱乐部新闻
北京市第十三届运动会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更新时间: 2010-7-18   来源:   点击数: 455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日期:2010年7月20日-7月23日
比赛地点:北京广安体育馆
二、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甲组(男、女):1995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14-15岁)
乙组(男、女):199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12-13岁)
丙组(男、女):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11岁以下)
(二)竞赛项目:
甲组(男、女):单打、双打、团体(单打、双打、单打)
乙组(男、女):单打、双打、团体(单打、双打、单打)
丙组(男、女):单打
三、参加办法:
(一)以区、县为单位组队参赛
(二)运动员资格:按照《北京市第十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3人,男、女运动员共计最多30人,甲、乙组男、女团体赛每个队每个组可报男、女运动员各2-6人,单项赛各年龄组别项目报名人数不限,运动员可兼报一次双打项目,但不允许跨区组队参赛。
(四)各单位报名时必须按照运动员在各年龄组别的技术顺序由强至弱顺序排列。
(五)报名规定按照《北京市第十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相关相关补充通知执行。
(六)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上意外伤害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二)竞赛办法视报名情况确定分组与抽签编排办法。
(三)报名人数不足三人(对)时,不进行比赛。
(四)2010年4月-5月举行市 运会资格赛,每单位通过资格赛身份确认的运动员可参加北京市第十三届运动会羽毛球比赛。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按照《北京市第十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六、仲裁和裁判员
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七、竞赛承办单位
原宣武区体育局
八、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共有评论 0 条
对不起,暂时没有内容!